11月13日,夏某再次因酒驾在晋江南收费站被查获,同一个地点同一位交警。此次他不仅被行政拘留和罚款,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
夏某在同一地点再次因酒驾被查
泉州网11月17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陈旖旎 卢雄义 文/图)11月13日,夏某再次因酒驾在晋江南收费站被查获,同一个地点同一位交警。此次他不仅被行政拘留和罚款,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
11月13日中午,一辆黑色小车从晋江南出口匝道驶出,民警将车拦下进行检查,发现驾车男子身上散发着酒味。经酒精呼气测试,男子涉嫌酒后驾驶。
经查,该男子姓夏(34岁,重庆人)。夏某前一天晚上在朋友家里吃饭聚餐,喝了不少酒,次日中午睡醒后独自驾车准备去厦门。夏某表示知道酒后不应该驾车,特意跟老婆请了假在晋江休息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敢开车回家。
民警调查发现,夏某在去年1月份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地点被同一位民警查获,驾驶的也是同一辆车子,那时该车买来不到两个月。
最终,夏某因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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