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济宁市商用汽车消费券申领活动实施截止时间由6月30日延期至7月31日。
商用汽车消费券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所需申报材料继续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工信字〔2022〕20号)文件执行。
消费者申请日期顺延1个月,即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签订购车合同、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车辆上牌的,8月10日前向属地县(市、区)工信(经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缴纳订金、签订购车合同,由于提车周期未能完成车辆上牌的,8月10日前在属地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办理预申请登记,并于8月30日前补齐全部材料并正式申请。
原标题:《济宁市商用汽车消费券申领活动延期至7月31日》
编辑:张昊 尚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