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西和县汉源镇辖区一村民向汉源派出所报警称,一只貌似“猪仔”的小动物闯入家中,并通过微信为民警发来了该动物的照片,请求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该群众家中进行救助,发现一只体型娇小满身黑白花纹类似“猪仔”的小动物窜入村民家中。为了避免该野生动物受到惊吓后乱窜撞伤或攻击救援人员,民警小心地将其驱赶至墙角处的木箱内,并放置了水和食物。民警通过询问森林公安民警和查询资料得知,该动物为猪獾。随后民警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对猪獾的身体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定其身体无伤病后,将其安全放归森林。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爱护野生动物就是爱护人类自己。民警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今后若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让我们一起行动,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知识链接:猪獾,别称沙獾,山獾,是鼬科、猪獾属的哺乳动物,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其体型粗壮,吻鼻部裸露突出似猪拱嘴,四肢粗短,头大颈粗,耳、眼小,尾短,其整个身体呈现黑白两色混杂,背毛黑褐色,胸、腹部两侧颜色同背色,中间为黑褐色。四肢色同腹色。尾毛长,白色。属国家“三有”野生动物。
民警提示: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如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外来物种或无法辨认的物种,不能自行放生,应及时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后处理;对于非法狩猎、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编辑: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