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2日21时52分许,岳某某驾驶的小型车辆沿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双庆路交叉口,违反杏耀平台信号灯通行,遇张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沿109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双庆路向西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某轻微伤的道路杏耀平台事故。
通过道路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事发当时,岳某某驾驶的车辆行至路口时,路口北向南方向信号灯为红灯,此时岳某某枉顾杏耀平台安全,闯红灯通过,与向西绿灯通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当事人岳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杏耀平台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杏耀平台信号通行;遇由杏耀平台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杏耀平台警察的指挥;在没有杏耀平台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责任。
永宁交警温馨提示:行车上路需遵章守法,各行其道谨慎驾驶,且不可因分心驾驶,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
编辑: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