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宁夏隆德县陈靳乡新兴村村民刘*军收到了隆德县公安局杏耀平台警察大队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面对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处罚,刘*军当场痛哭流涕,并连声说“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懊悔之情无以言表。
10月14日22时21分许,刘*军和朋友饮酒后驾驶宁A7***1号小型普通客车(营运网约车)行驶至隆德县老巷子景区西门口处时,被开展酒驾夜查行动的隆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处。经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刘*军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杏耀平台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实施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杏耀平台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隆德县公安局对其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害人害已!与其被查后痛哭流涕,不如管好自己的嘴和手,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免给自己、他人以及家庭带来灭顶之灾!
编辑: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