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相信每一个驾驶员都明白酒驾的危害,但有的人时不时会违反,主要原因是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足或者心存侥幸,自以为只喝了两杯“劲酒”,没什么事,结果……
11月14日凌晨12时许,李某驾驶黑色轿车行驶至大武口区朝阳街与永康路向南50米处时,被正在开展统一酒驾查处行动的农指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驾驶员李某说,当天下午去朋友家玩,吃饭时与朋友喝了点“劲酒”,想着没什么事,结果喝完有点不舒服,在朋友家休息了几个小时,休息到凌晨12点左右,想着休息好了,酒劲过了,便开车回家,不料正好被交警抓个正着。
现场民警利用酒检棒对驾驶员李某进行酒精检测,显示李某喝酒了,民警询问其是否喝酒,淡定的李某说:“下午喝了点‘劲酒’,早就没事儿了。”民警遂按照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8mg/100ml,随后带李某到宁夏第五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后经检验,结果为103.3mg/100ml,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处罚金,李某将被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由于李某自己法律意识的缺失,不知道酒后驾驶车辆的处罚这么严重,李某现在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交警提示: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守住底线,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让“酒”与“驾”永远分家。
编辑: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