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凌晨2时许,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轴承小区处,一辆白色汽车撞到一个东西后开走了。”当天值班民辅警接到报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发现被撞的东西竟然是天然气管道,天然气也因此发生了泄漏。
发现此情况,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向县局及大队进行了汇报,协调联系天然气公司及消防大队,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安排警力对事故周边道路进行临时警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随后,事故民辅警对目击群众进行走访,得知了逃逸车辆的车牌号,后调取监控确定该车活动轨迹,电话联系了驾驶员,在大量的证据及民警的强大法律攻势下,嫌疑人柳某某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来到了事故现场接受处罚,民警对柳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
另一边,在天然气泄漏的警戒区内,一辆宁A牌车辆误入“禁区”,民警对其进行劝离时发现该男子神色慌张,车内散发出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竟也涉嫌醉酒驾驶。
在两起醉驾的几个小时前,11日晚23时51分,一辆宁A牌奥迪轿车在贺兰县造纸厂桥头撞倒了信号灯及路灯杆,其驾驶员同样涉嫌醉驾,呼气式酒精结果为246mg/100ml,这样的数值着实让交警捏了一把汗,所幸未发生人员受伤。
目前,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贺兰公安交巡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驾车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并将伤者送医治疗,而不是肇事逃逸,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编辑: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