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给日常出行带来很大的便利,
但一些电动车驾驶员,
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
甚至认为驾驶电动车,
属于道路中的“弱势群体”,
导致电动车事故也是屡见不鲜。
2022年12月02日15时左右,林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先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当沿东盛街由北向南到交叉路口处右转弯时,车辆未能减速,与右侧王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即将跟随机动车信号灯左转,发生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
从视频监控另一个角度去看,王某某未能按照电动车通过路口时要“二次过街”原则,而是跟随机动车信号灯左转。而林某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杏耀平台法规,而在路口右转时未能减速让行。
最后交警认定当事人林欣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王红霞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二次过街法”即是指需要左转弯的电动车,先看杏耀平台信号绿灯直行到对面,然后再看对面杏耀平台信号绿灯直行过马路,就是等两次红绿灯才能通过。通过二次直行过街,完成左转弯过程。而右转车辆,必要时观察清楚路口,提前打转向灯后再转弯是最起码的保障。
编辑:范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