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刘女士和家人赶到费县交警大队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办案民警快速破案,将肇事逃逸司机抓获。
2023年12月29号17时33分许,刘女士驾驶轿车在费芍公路赵庄村超市门口空地处停下车,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然后进超市去买东西。当她从超市出来刚回到车上,这时候从后方来了一辆车,剐蹭到刘女士车子后,停都没停就跑了。
事故造成刘女士车辆左侧前车门和反光镜被碰坏,因受到惊吓,已怀身孕的刘女士身体出现不适,后经医生检查需要住院。
事发后,费县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办案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调取肇事逃逸方向沿途监控,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捷达轿车。经过侦查,2023年12月31日下午3时,民警在福慧家园将正在室内装修的鲍某抓获。
据鲍某称,他平时从事装修。事发当天下午5点多,他从福慧家园给人干活收工后开车回家,经过出事地点时,车速过快,不慎剐蹭到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他没停车就走了。他行驶了一段路程后下车查看,发现自己车子右侧有明显刮痕,“但是感觉不是很严重,对方修车的话也就百八十块钱的事。”
“我去超市买点东西出来,刚上车就听到‘嘭’的一声,接着一辆白车剐蹭我的车子后直接跑了。”事发突然,坐在车内的刘女士当时被吓得惊叫起来。刘女士家就在附近不远,望着肇事车辆逃跑的方向,她赶紧拨打丈夫电话,让他进行拦截。
鲍某也承认出事后他开车出去一公里,发现前方有个男的伸手拦车,正巧他前边有一辆白色轿车被那人拦下,鲍某就顺势从一边过去了。
“第二天我看自己的车子剐蹭不严重,心存侥幸,以为各自修车就完了,我就自己去修车了。”
交警调查后认定,鲍某因肇事逃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