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5日11时00分,陈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客车,沿大武口区胜利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前进路与胜利街路口处左转弯时,因自身操作不当与路口西南角红绿灯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信号灯杆及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所幸小车内驾驶人系了安全带,并未受伤。
经民警调查认定,小车驾驶人分心驾驶、操作不当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分心驾驶,稍有不慎轻则车毁、重则人亡。请所有驾驶人记住:开车时一定要保持专注,谨慎驾驶。同时切记上车请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
编辑: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