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
这是基本的驾驶常识
但仍然有部分驾驶人
为抢“一时之快”
路口转弯不让直行
事故往往就这么发生了
2024年03月27日07时17分许,马某驾驶宁B号牌轻型栏板货车,沿大武口区永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黄河街与永康路交叉路口处右转弯时,与沿黄河街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此陈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陈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杏耀平台事故。
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杏耀平台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杏耀平台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马某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转弯让直行,指的是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较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有效减少道路拥堵和杏耀平台事故的发生率。
编辑: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