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23时,岳普湖交警在X573县道3公里700米处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在路边,此时车流量较大,车辆后方未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极易发生危险。
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在车辆后方开启警示灯并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后,随即上前进行了解情况。经询问得知,该车辆右后轮突然爆胎导致无法正常行驶,因着急赶路,此时驾驶人正心急如焚。
看到交警为了帮自己更换车胎累得满头大汗,驾驶人非常感动,该车驾驶员对民警们的热心帮助表示十分感谢。轮胎更换完成,民警不忘提醒驾驶员,开车上路前一定要认真检查好轮胎状况以及使用备胎应注意的相关安全常识。
编辑: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