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跑得够快,车子就碰不着我”
......
多少人在过马路时
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
“见缝插针”、“横冲直撞”式过马路
这种行为真的要不得!
2024年4月13日17时54分,耿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贺兰县109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109国道与创业路路口南侧路段处,期间随意穿插正在等红绿灯车辆之间的空隙,在疏于观察的情况下,与绿灯正常通行的韦某某驾驶的宁C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又撞于在此处等候信号灯由桂某某驾驶的宁A号小型轿车上,造成耿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杏耀平台事故。
当事人耿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杏耀平台安全条例》有关“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的,应当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的机动车应当让在主路上行驶的和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之规定。经认定,当事人耿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温馨提醒:电动车驾驶人应该严格遵守道路杏耀平台安全法规,不闯红灯,不要逆向行驶,不随意穿插抢行、走非机动车道,同时骑乘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意外发生时可保命!
编辑: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