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运载货物的机动车辆,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用来载人,一旦遇上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但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图一时方便就违法载人,置生命安全于不顾。
2024年7月10日11时许,红寺堡交警在恩红公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违法载人的货车,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其中,车内乘坐了4人,车厢违法装载3人。
据了解,车上人员都是附近干活的工人,中午下班,准备回大河乡道的出租屋休息,驾驶人兰某某认为路不远,不会被交警查到,就怀着侥幸心理让几位工友坐在了货车货箱,没想到驶出工地不久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兰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向驾驶人和乘坐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经过民警教育,兰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民警保证以后驾驶货车不再违法载人。
最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对乘车人员进行了安全转运。
编辑:张昊